论乙醇酸不可与之混用之物
夫乙醇酸者,于护肤诸剂中常见,其效在剥脱角质、促肌肤新陈代谢,然亦有不可与之混用之物,用之则或损肌肤,不可不慎。
其一,强碱类物质不可与乙醇酸混用。乙醇酸具酸性,而强碱与之遇,必起剧烈之化学反应。如氢氧化钠之类强碱,若与乙醇酸混合,酸碱中和,非但失其护肤之效,且或生大量热,伤及肌肤,致红肿、刺痛,甚者溃烂,故当避之。
其二,高浓度维A酸类亦不宜与乙醇酸并用。维A酸可促角质代谢,乙醇酸亦然。二者同用,虽初衷或欲增护肤之效,然角质剥脱过甚,肌肤屏障受损。肌肤易现干燥、脱屑,对环境刺激敏化,红血丝丛生,反害肌肤康健。
其三,过氧化苯甲酰亦与乙醇酸不相容。过氧化苯甲酰具强氧化性,与乙醇酸合,或致乙醇酸结构变化,失其活性。且二者混用,对皮肤刺激性大增,引发过敏反应,如瘙痒、皮疹等,不利于肌肤保养。
总之,用乙醇酸护肤,必明其不可混用之物。用前详审诸护肤剂成分,或询专业人士,方可保肌肤安且得护肤之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