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氰化钠供销之事
世之商事,皆赖供需二端。于物之流通,有司者必当明其责,慎其行,方可得长久之利,保诸事顺遂。今以氰化钠供销为论,详究其理。
氰化钠者,性剧,用之当慎。其供销之途,需有规可循,依法而治。供销者,首当明其物之险,不可稍有懈怠。于储之,必择地良善,防其泄,护周边之安。其地当僻,远离人居,且备以防患之具,遇变而能速应。
为商者,于氰化钠之供,当守其信,如约而予。其质必纯,其量必足,不可欺于下家。而求购者,亦当具正当之由,非为祸乱,而为正途之用。或为工,或为研,皆以有益于世为要。
且供销之间,文书必详。购者之需,供者之诺,皆书于纸,以为凭证。遇有争端,亦可依此而断,免生龃龉。再者,行此事者,当有训于员,使其知氰化钠之险,明操作之规,不可因无知而致祸端。
总而论之,氰化钠供销之事,关乎众人之安,社会之稳。供销者皆当以敬畏之心对之,依法行事,以保此途之顺畅,护万民之宁。